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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邮币卡申购行为,根据《汉唐艺术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汉唐艺术品交易所邮币卡藏品交易细则》制定本申购细则。
第二条 凡参与交易所邮币卡藏品申购的交易商都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 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各品种邮币卡藏品申购,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参照汉唐艺术品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章 申购规则
第五条 申购实物必须在申购日之前开好交易商账户,申购必须通过交易客户端进行。
第六条 会员可以使用其所持的账户在申购日(以下简称T日)申购发售藏品,申购时间为T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第七条 同一种申购藏品可多次申购。
第八条 申购实物的委托在交易成立后不能撤单。
第九条 交易商申购前账户中需存有足额申购款,以保证申购委托成功。
第十条 每个中签号只能认购公告规定的数量。
第十一条 实物产品挂牌日期由交易所批准后在指定媒体或交易所官网发出公告。
第十二条 申购藏品原则上须全额预缴申购款。
第十三条 交易所对申购中签者按中签商品价值(中签数量×申购价)收取0.3%申购服务费。
第十四条 申购价即为新藏品挂牌指导价,是指经交易所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挂牌审核小组审核通过的新藏品首日挂牌交易指定参考价。
第十五条 参考价定价根据经纪会员推荐、专家委员会综合评估、专业市场现货情况综合考虑制定。
(一)经纪会员推荐参考价:由新藏品挂牌申请人与经纪会员协商制定;
(二)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审价:由专家委员会评审小组依据《专家委员会评审标准》确定该藏品在评审时点可能实现的参考价值;
(三)专业市场现货均价采集于专业交易市场,由交易所特约信息员按规定申报。新藏品现货市场均价为发布该藏品托管公告之前一周现货市场平均价。
第十六条 摇号申购流程:
(一)申购(T日):交易商在申购时间内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申购委托提交后,申购资金将被冻结。
(二)摇号(T+1日):交易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由交易主机自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三)抽签(T+2日):交易所根据配号情况进行摇号抽签。
(四)首日交易、中签公布(T+3日):藏品首日交易;对中签结果进行公布,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申购服务费予以解冻。
第三章 其他
第十七条 本申购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汉唐艺术品交易所;
第十八条 交易所可根据托管藏品具体情况,对申购细则作出调整,具体申购信息以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