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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唐艺术品交易所藏品交易补充细则 (2020年4月30日起试行)2020-06-15
第一条 为规范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现有藏品的交易行为,维护交易所交易秩序,保护交易商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国合同法》、《汉唐艺术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与规则,制定本交易细则。第二条 凡参与交易所现有藏品交易的交易商都必须遵守本细则。第三条 在交易所已挂牌的邮币...[查看详情]
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会员涉诉处罚办法(试行)2017-06-12
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会员涉诉处罚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强化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汉唐”)会员主体意识与担当精神,防范涉诉事件的发生,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依据汉唐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协议,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会员,是指与汉唐签约,并在汉唐授权范围内从事交易品种的上市推荐、市场推广和交易服务工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第三条 ...[查看详情]
汉唐艺术品交易所失信会员名单管理办法(暂行)2017-03-28
第一条 为保障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汉唐”)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汉唐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稳定,根据《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则制度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汉唐会员。第三条 “失信会员名单”管理遵循公正、客观、依法合规的原则。第四条 有以下情形的汉唐会员经核实确认后将列入“失信会员名单”:1、严重违反汉唐相关管理办法的...[查看详情]
汉唐艺术品交易所失信投资人名单管理办法(暂行)2017-03-28
第一条 为保障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汉唐”)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汉唐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稳定,根据《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则制度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适用于汉唐投资人。第三条 “失信投资人名单”管理,遵循公正、客观、依法合规的原则。第四条 有以下情形的投资人经核实确认后将列入“失信投资人名单”:1、煽动组织其他投资人恶意...[查看详情]
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信访流程(暂行)2016-12-23
一、为了规范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汉唐”)信访工作,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制定本流程。二、本流程所称信访,是指汉唐会员、投资人采用邮件、走访等形式,向汉唐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三、汉唐信访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深入调查研究,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查看详情]
汉唐艺术品交易所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2016-09-1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增强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汉唐”)风险防范能力,根据汉唐交易规则及股东会相关决议,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汉唐从会员的上线交易品种中按一定比例计提或收缴风险准备金。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会员,是指与汉唐签约,并在汉唐授权范围内从事交易品种的上市推荐、市场推广和交易服务工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不限于各类交易品种的挂牌机构。第四条...[查看详情]
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会员适当性管理制度(暂行)2016-07-1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汉唐”)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加强会员专业知识、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参与汉唐的交易,促进汉唐的业务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汉唐相关规则,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会员在汉唐参与各类交易及相关义务活动,应当符合本管理制度对于会员适当性的一般要求,并配合汉...[查看详情]
汉唐艺术品交易所投资者保护制度(暂行)2016-07-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汉唐”)防范和处置经纪会员风险的长效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汉唐业务有序、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交易平台交易活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和投资者投资决策自主、投资风险自担的原则。投资者在交易活动中因市场波动或交易标的价值本身发生变化导致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第二章 ...[查看详情]
汉唐艺术品交易所投诉受理制度(暂行)2016-07-11
一、 投诉受理部门 对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汉唐”)会员或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的投诉由汉唐综合办公室负责受理。 投诉邮箱:kefu@htae.cn二、 投诉范围 投诉人认为会员或从业人员有违反汉唐规章制度的行为,均可投诉。 具体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制度:1、 违反《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交易规则》。2、 违反《...[查看详情]
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交易规则2016-04-01
(2013.2证监会备案)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交易规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文化艺术类资产产权的规范交易和有序流通,扩大文化消费,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本着“为文化创新服务、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宗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汉唐艺术品交易所...[查看详情]
汉唐艺术品交易所邮币卡藏品交易补充细则2015-11-09
一、汉唐艺术品交易所邮币卡业务交易板块分类为邮币卡业务主板(简称“邮币主板”)和邮币卡业务众筹板(简称“邮币众筹板”)。二、邮币卡业务主板定义 邮币卡业务主板是指由符合交易所要求的主发行商申请,对其持有的国家公开发行的邮币卡藏品委托交易所进行集中托管,并按照交易所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核、鉴评、交收入库。交易商可以根据约定的托管模式向交易所申请托管,经过一定...[查看详情]
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交易商管理办法(暂行)2015-09-11
第一条 为规范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交易商的行为,保护交易商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交易商是指经交易所认可,获得交易所交易商资格的机构或合格投资者。第三条 申请成为交易商,应填写《开户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经交易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如下事项: (一) 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查看详情]
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交易资金管理办法2015-09-11
第一条 为规范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交易资金管理,维护交易商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商及时出入金并充分、有效地了解资金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协助交易所对交易商交易资金进行存管、结算、划拨。交易商须在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资金账户,用于资金存放和划转。 交易所在各指定结算银行开设一个专用结算账户,用...[查看详情]
汉唐艺术品交易所突发事件处理办法2015-09-11
第一条 为保障商品交易的正常秩序,及时防范、化解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市场风险,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市场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交易所可以宣布市场交易进入紧急状态,采取紧急措施化解风险: (一)地震、水灾、火灾、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等不可归责于...[查看详情]
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信息管理办法2015-09-11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的发布、经营、传播和使用,保障客户充分、及时、有效地获得信息,维护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信息权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与交易所交易的产品有关的任何信息与数据,以及能够直接或者间接传达全部或者部分前述信息与数据的任何形式的描述,包括在交易所交易活动中产生的所有上市品种的...[查看详情]